服务及时有求必应,江苏火电公司给我所送来锦旗

2016-08-09

       江苏火电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是我所律师常年法律服务单位,近日该司给我所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我所王昌来、顾兵律师多年来担任该司常年法律顾问所做的工作。

       江苏火电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电站阀门、减温减压装置、压力容器、消音器、冷渣机、仪表、化工机械、电力机械、环保设备、电器机械、锅炉配件、锅炉部件、管件制造、销售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的工业制造企业。有20多年的企业发展历史,在同行业企业中享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客户单位遍布全国各地。不可避免地,作为工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来自于企业内外的种种压力和问题。近几年来,我所指派王昌来、顾兵律师全面负责该司法律服务工作。对内,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包括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业务员管理制度等等,处理了相关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协调了各种内部矛盾,近两年来,由于内部管理逐步趋于规范,内部矛盾渐少,直至不再发生劳动争议等案件和 纠纷。对外,长期形成的拖欠货款的债权累计太多,作为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分门别类进行分析,有针对性提出各种解决方案,数额少的,上门催收,数额多的,由律师上门催收,直至签发律师函,引起企业重视,对于国企和其他经营正常的企业积极帮助解决产品使用中的问题,加强交流和沟通,搞好售后服务,争取理解和支持,个别企业拖欠数额较大,经沟通无效,直接提起诉讼,由于方法得当,成效显著。

       为了感谢我所律师长期以来尽职尽责、兢兢业业的法律服务和良好的工作成效,近日,公司给我所送来了锦旗,以“业务精湛有求必应、服务及时客户至上”这16个字充分肯定了我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所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