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做一名合格的律师——王昌来律师写在执业20年之际

2019-04-19

 

 

《南京律协》公众号2019年4月18日刊发,《中国律师》公众号2019年4月19日转载,《中国律师网》2019年4月23日转载

笔者曾多年就读并工作于安徽大学,配上几张仅有的老校区照片,以此纪念我的母校。

 

 

1999421日拿到律师执业证书,至今20载,个中艰辛,冷暖自知。笔者曾在安徽大学工作10年,辞职时有同事提醒我说,做律师与做老师的最大区别是既劳心又劳力,现在看来不无道理。作为律师,深厚的专业知识、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和超强的学习能力是必需的,同时你还要有吃苦精神。舟车劳顿赶会见,马不停蹄忙出差,深更半夜赶材料是家常便饭。但是,既然选择做了一名律师,那就要做好思想准备,吃得了苦,受得了委屈,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执业20年,虽不成功,但也有少许心得,与诸君分享。

 

 

 

一、依靠组织。律师不是个体户。虽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登记为合伙制或个人所,但我们是有组织的。我们有行业党委,有司法行政部门,有律师协会。党的领导、司法行政部门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是律师业健康发展的保证。我们每个律师都需在一家律师执业机构执业,律师事务所也是我们坚强的后盾。律所不仅履行管理职责,更多地是为我们每个律师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也是我们探讨交流、互帮互助、共同学习提高的平台,更是律师执业维权的最基层组织。成功的律师都是自觉接受管理,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热心社会公益的专业律师。一句话,依靠组织,讲政治,律师执业前景广阔,大有作为。单打独斗的思想要不得,单打独斗的律师成不了气候。

 

 

二、多做公益。律师不是商人。律师是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律师的价值不能用经济效益来衡量。多做公益,多讲奉献,济弱扶贫,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反之,做公益又是律师提升社会形象和知名度的最佳途径。积极参加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各类助困助残等公益活动,走向社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走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深入社区为居民排忧解难等,都是直接有效的方式。通过帮助他人提高了沟通能力,提升了执业技能,扩展了人脉圈子,在奉献社会的同时自己得到了锻炼成长。

 

 

三、尽职尽责。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做,这是最高要求,也是最低要求。对律师来说,案件标的有大有小,但是对当事人来说,案件不分大小,都关乎其切身利益。所以一旦接受委托,就必须全身心投入,全力以赴。这直接影响到律师的形象和声誉。当事人的口碑是我们律师最好的宣传。即便是法律援助或者免费代理,也必须尽职尽责,坚持到底。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庄卓律师长达13年坚持为一起错案申诉,当事人和家属一度曾想放弃,但庄卓律师始终不气馁,案件历经一审、二审、两次再审、申诉,最终通过法律程序得到了纠正,此案引起最高司法机关、全国律协和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和表彰。坚持“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精品”的信念是一名优秀律师应有的品质。

 

 

四、心态平和。律师是一个深受社会关注、褒贬不一的职业。作为律师,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引来身边或多或少或肯定或否定或表扬或批评的言论,这些都很正常,要以平常心对待。刚执业的律师因为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甚至会和自己的当事人造成情绪对立。其实,律师跟社会上其他各行各业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职业,要勇于接受社会的评价甚至是批评,增强心理承受能力。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和平常心,以坦然的态度,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以自己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执业技能做好法律服务,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赢得社会的理解和尊重,维护律师职业整体形象,做一名优秀的充满正能量的专业律师。

 

                                 

 

五、终身学习。律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通过司法考试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拿到律师执业证书,万里长征才开始。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也是科技创新的社会,律师执业领域不断深化,专业化律师也应运而生,万精油律师必将退出历史舞台。没有终身学习的精神是做不好律师的,没有专业化方向的律师也是无路可走的。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律师,国内律师界及建筑业内享有盛誉,40岁开始执业,在建筑房地产领域深耕细作,数十年如一日,坚持每日做笔记,现存18本厚厚的工作日志,执业的同时还著书立说,现已70多岁,退而不休,保持每天四五点起床的习惯,讲课办案不间断,树立一个专家型、领军型、攻坚型的品牌律师榜样。年轻律师遇到了一个好的时代,学习的途径、方式、机会很多,可以在工作中边干边学,向前辈学习,向同行学习,向优秀的律师学习,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把自己塑造成在某一领域有深厚基础、有一定知名度的专业律师。

 

 

【作者简介】

王昌来律师,江苏衡圣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中共党员,安徽大学法学院首届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师从法学院储育明教授研习公司法,曾在安徽大学工作10年,现律师执业20年,兼任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逾17年,曾多年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南京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南京市律协实习律师公司法业务培训讲师,南京市律协百名公司法领军人才,江苏省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安徽大学南京校友会副会长。执业之余,积极撰写论文,在《当代法学》等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法学论文20余篇,是一名执业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的学者型律师。

 

  

王昌来律师